行政诉讼*高人民法院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的解释
发表时间:2019-07-05 14:58:15文章作者:admin
*高人民法院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的解释
(2017年11月13日*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
第1726次会议通过,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)
目录
一.受案范围
二.管辖
三.诉讼参加人
四.证据
五.期间、送达
六.起诉与受理
七.审理与判决
八.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
九.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
十.相关民事争议的一并审理
十一.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
十二.执行
十三.附则
为正确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(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),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,制定本解释。
一、受案范围
**条 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,依法提起诉讼的,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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