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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诉讼*高人民法院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的解释

发表时间:2019-07-05 14:58:15文章作者:admin

*高人民法院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的解释

(2017年11月13日*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

第1726次会议通过,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)

目录

一.受案范围

二.管辖

三.诉讼参加人

四.证据

五.期间、送达

六.起诉与受理

七.审理与判决

八.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

九.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

十.相关民事争议的一并审理

十一.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

十二.执行

十三.附则

为正确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(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),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,制定本解释。

一、受案范围

**条 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,依法提起诉讼的,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.docx

*高人民法院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的解释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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